普洱市****年高校毕业生“*支*扶”
计划招募面试公告
根据《云南省****年高校毕业生“*支*扶”计划招募公告》,现将普洱市***4年高校毕业生“*支*扶”计划招募面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为***4年6月**日。
*、面试地点
面试地点为中共普洱市委党校(普洱市思茅区嘎龙路1号)。
*、面试对象
报考普洱市****年高校毕业生“*支*扶”计划招募岗位,经资格复审合格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栏目进行公告,每位考生具体面试时间、面试地点、面试方式等事宜详见附件,以附件为准。
*、面试方式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开展。
*、程序
(*)根据面试工作安排,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上午7:**—7:**期间进入考点,在候考室(中共普洱市委党校教学楼*楼*教室)门前集合,通过安全检查进入候考室,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进入考点。
(*)进入候考室后,工作人员核对考生身份,组织考生抽取面试考场、面试顺序号,并宣布面试纪律和其他注意事项。
(*)考生佩戴面试顺序牌由工作人员引导至面试考场进行面试。
(*)面试结束后,考生由工作人员带离考试区域。
*、面试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满分***分,*舍*入保留两位小数。面试结束后,考官评分表经考官本人签名后提交,考官评分为最终结果,不得更改。计时计分人员将考官评分录入系统计算并打印面试成绩单,面试成绩单经主考官、监督人员、计时计分人员现场签字确认。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综合成绩分项计算合计后再*舍*入保留两位小数。
招募岗位资格复审合格确认参加面试人数与招募人数比例达到或高于2:1的岗位的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分,低于2:1的岗位的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分,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加面试后续招募程序。在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募人数与进入后续招募程序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后续招募程序的人员。同*岗位进入面试后续招募程序人员最后*名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且该岗位进入面试后续招募程序人数与招募人数比例大于1:1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如面试成绩仍相同,采取对该岗位进入面试后续招聘程序中最后*名综合成绩相同人员加试*场面试的方式进行,以加试面试成绩确定排名先后。
*、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1日内、综合成绩在全部面试结束2日内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网(****://***.*******.***.**/)公布。
*、考生注意事项
(*)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有效期内的*代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公安机关开具的带本人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以及有效期内带本人照片的社保卡)、准考证(普洱市“*支*扶”协调管理办公室加盖印章),提供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核对。
(*)面试顺序号是考生的唯*标识,考生不得穿着有行业特征的制式服装参加面试,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及父母姓名。
(*)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到候考室(中共普洱市委党校教学楼*楼*教室)报到。面试当天上午8:**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按规定予以处理。
(*)考生须将除准考证、身份证外的其他物品放置在候考室外指定位置(考生携带的电子设备须全部切断电源、关闭闹铃)。
(*)考生面试时必须讲普通话。
(*)按照回避的有关规定,凡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必须实行回避。
(*)面试结束后考生不允许带走试题和草稿纸。
(*)考生在候考室、面试考场内禁止吸烟。
(*)考生进入考试区域后,须遵守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
联系电话:*****************—*******、*******。
附件(请点击左下方“附件”中文件标题查看):普洱市****年高校毕业生“*支*扶”计划招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
***4年6月**日
联系客服
APP
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