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永宁镇农贸路***号1层店面公开招租公告
受**********委托,***********(以下简称“本中心”)采用两轮密封式报价的方式对石狮市永宁镇农贸路***号1层店面进行公开招租,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前来参与竞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项目编号:***********
2、竞租标的:石狮市永宁镇农贸路***号1层店面,该标的位于石狮市永宁镇农贸路***号1层店面,共2层,所在楼层:*层,建筑面积:**.6㎡,装修情况:外墙面瓷砖贴面,铝合金窗;底层地面钢砖,墙面普通粉刷,维护状况较好,标的以现状为准。
3、年租金挂牌价:人民币********元整(¥*****)。
4、租赁期:*年。
5、租金支付方式:每年承租开始时*次性收取,下年度租金应在年度开始日之前**天支付。
6、租金递增方式:无递增。
7、主要限制经营的行业或用途:用途仅限于开办除销售鱼、肉、蔬菜等副食品外的经营性场所。
8、押金:****元。
9、交易保证金:****元。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石狮支行
开户账号:******************
若竞租成功,则在收到承租人与委托方签定《租赁合同》之次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承租人的交易保证金无息退还承租人;若竞租不成功,在确定承租人次日起*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竞租人。
**、特别提示:
(1)原承租人报名参与竞价后,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2)原租赁合同到期日:****年6月**日;
(3)标的将于《租赁合同》签定后移交;
(4)合法、依法经营,并办理好*切证照,按时交纳各种税费(水电费),应注意消防和安全生产,确保安全规范,不允许存在“*合*”现象,如违章*切安全责任归承租方负责承担;
(5)租赁期内,应保证建筑物的完整及安全,如需拆改或基建,须由申报单位同意方可进行;
(6) 租赁期满后,承租方应无条件归还申报单位,所添置的活动财产可自行处理,所添置或修复的不动产无偿交还申报单位,并应对原建筑物损坏部分进行修复至原状或估价赔偿;
**、意向承租人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合法登记的企业法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
**、对承租方的主要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2)租赁合同签署后*个月内把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办理(变更)到申报单位所在地,否则申报单位有权收回出租物及没收押金;
(3)承租方做好租赁场所、设施的维修和修缮、保护工作,并承担费用;
(4)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负安全责任、环保责任,并依法向国家缴纳各种税费;
(5)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以租赁财产为自己或他人的债务设定抵押,不得转卖、转租或以其他方式处分该租赁该财产,不得将租赁财产当成自己的注册资本;
(6)承租方应于签定《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定《租赁合同》,并将第*期租金和押金汇入委托方指定账户。
**、意向承租人报名时应提供的竞价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无需提供);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3)授权委托书(经意向承租人签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3)项材料];
(4)《承诺函》(经意向承租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5)交易保证金的缴款凭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6)经填写签章并密封的《报价书》(经意向承租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有关单位或个人按规定提交以上竞价材料,缴纳交易保证金并通过审核后,即成为竞租人。
**、公告时间:**24年6月**日至**24年7月8日**时。
**、交易保证金汇达和提交竞价资料的截止时间:**24年7月8日**时。
**、看样时间:**24年6月**日至**24年7月8日**时(正常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看样联系人:*** 联系电话:******** ***********
**、竞价会时间:**24年7月9日**时(如因特殊情况,委托方有做出调整的权利,并于**24年7月9日**时**分前通知各竞租人)。竞租人(或其授权委托的代表)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
**、若在公告期内未征集到意向承租人,则本公告自动延长,每次延长期限为*个工作日,直至产生承租方。
**、竞价会地点:石狮市濠江路政务服务中心*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报名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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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6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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