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昌宁县第*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项目(成果汇总)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保山市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评审专家(单*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张克武,熊洪春(第1标段(包)采购人代表),曹锦仙 | ||
总成交金额 | ¥**.****** *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昌宁县田园镇关庙社区兴宁街***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保山市隆阳区海棠社区3组**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标段名称:昌宁县第*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项目(成果汇总)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区科高路云铜康柏尔大厦A幢第**层
成交金额(*元):**
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评审总得分:**.**
服务类 |
标段名称:昌宁县第*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项目(成果汇总) |
名称:昌宁县第*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项目(成果汇总) |
服务范围:完成昌宁县第*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项目(成果汇总)委托业务 |
服务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 |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 年 ** 月底完成,具体时间安排根据省 市要求进行调整。 |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 |
张克武,熊洪春(第1标段(包)采购人代表),曹锦仙
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服务类采购费率1.**%;
成交金额****元至****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服务类采购费率0.**%;
成交金额****元至*****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服务类采购费率0.**%;
成交金额*****元至*****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服务类采购费率0.**%;
成交金额*****元至******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服务类采购费率0.**%;
成交金额******元至*******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服务类采购费率0.**%;
成交金额********元以上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服务类采购费率0.**%;
金额:1.****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昌宁县田园镇关庙社区兴宁街***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海棠社区3组**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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