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合肥市第***中学(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合肥市第***中学嘉山路校区校园文化设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已完成评审工作,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合肥市第***中学嘉山路校区校园文化设计项目
采购编号:****-***4-****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磋商公告发布日期:***4年6月**日到***4年6月**日
磋商日期:***4年6月**日
采购内容 :详见磋商文件。
成交供应商名称:*************;
成交供应商报价为:******.**
公告期限:***4年6月**日到***4年7月2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下午**:**~**:**,法定节假日以及休息日(周*周日)除外)。
以上结果,特此公告。公告期自发出之日起,如磋商供应商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反映。
若磋商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其他
特此公告。
采购单位:合肥市第***中学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合肥市蜀山区科学大道与习友路交叉口往西**米*商杰座**栋****
联 系 人:**、徐工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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