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株洲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办法》株建发〔****〕5号的相关规定,****年6月**日,我局对城区****年1月1日至****年**月**日已通过资格审核,并经过公示符合条件的***户申请实物配租家庭进行轮候排序公开摇号,现将轮候排序摇号结予以通告。
附件:摇号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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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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