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标题: | 市本级公租房、廉租房维修工程(****下半年-****上半年度)结果公告 | 有效期: | ****-**-** 至 ****-**-** | 撰写单位: | ************** | 撰写人: | *** |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市本级公租房、廉租房维修工程(****下半年-****上半年度)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市本级公租房、廉租房维修工程(****下半年-****上半年度) *、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市本级公租房、廉租房维修工程(****下半年-****上半年度) 供应商名称:营口**建设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和心花园1#-3-9号门市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6(分) *、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市本级公租房、廉租房维修工程(****下半年-****上半年度) 服务类 名称:市本级公租房、廉租房维修工程(****下半年-****上半年度)(*********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服务范围:市本级公租房、廉租房的公共设施、给排水、采暖、门窗、装饰装修、墙体渗漏、防水等用户报修的维修服务项目,以实际发生为准。 服务要求:1、履约期限:****下半年-****上半年度,合同*年*签,每*年度合同期结束,中标供应商服务满足采购单位要求,经双方同意可续签下*年度合同。 2、结算方式: (1)本项目采用优惠率,结算时应按采购单位确认的实际发生工程量,按现行定额及计价依据编制工程造价预算,并乘以成交优惠率,结算金额以财政部门的审核定案结果为准。 (2)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时应自行充分考虑本项目的服务特点及报价方式对结算带来的风险。 (3)采购单位应在合同签订后每6个月,经阶段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上报阶段结算,阶段结算上报时限不应超过**日,否则由此带来的*切不利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质量要求:合格; 4、工程内容:市本级公租房、廉租房的公共设施、给排水、采暖、门窗、装饰装修、墙体渗漏、防水等非人为破坏用户报修的维修项目,以实际发生为准。 5、维修项目验收:维修项目完成后,由核查人员、维修管理人员、物业人员、施工人员共同验收签字,同时要求报修用户在报修单上签字,上报采购单位确认。施工过程中相关图纸、文字、影像等资料供应商应妥善留存。 6、维修项目验收:维修项目完成后,由核查人员、维修管理人员、物业人员、施工人员共同验收签字,同时要求报修用户在报修单上签字,上报采购单位确认。施工过程中相关图纸、文字、影像等资料供应商应妥善留存。 8、本项目质保期:*年,缺陷责任期按国家相关规定。 9、其他: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单位书面维修通知**小时内进入现场维修,如因气候、季节等客观原因暂时无法施工的,应在接到通知后**小时内向采购单位进行书面汇报,并说明原因。否则,*经发现,采购单位每次对供应商罚款****元,超过*次,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 服务时间:履约期限:****下半年-****上半年度,合同*年*签,每*年度合同期结束,中标供应商服务满足采购单位要求,经双方同意可续签下*年度合同。 服务标准:质量标准:合格 *、评审专家(单*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维军、邹波涛、庄蓓、孙宸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市本级公租房、廉租房维修工程(****下半年-****上半年度)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改委计**【****】****号文件、发改委计**【****】***号文件及发改办**【****】***号文件规定,以*年合计预算金额为基数,按服务类标准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地址:营口市站前区市府路北**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营口市站前区体育场南街7-甲**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附件 采购文件:廉租房维修.***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市本级公租房、廉租房维修工程(****下半年-****上半年度) 供应商名称:营口**建设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