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供应商:
我公司受**********委托,拟对“防城区幼儿园教学仪器设备(项目编号:********-**-******-****)”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为了保障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对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需求、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等内容给予预公示。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等若认为本项目上述要求存在唯*性或排他性等问题,请于****年9月**日**时**分前以书面形式(意见函须加盖公章)向我公司反映,以便我公司完善采购文件。如供应商需提交意见函,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份)提交意见函原件。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专业人员个人请提交意见签名、并附身份证、职称等复印件。
对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等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见函件我公司不予受理。
采购代理机构:************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防城港市防城区木头滩社区社山边*组宅基地号*****号自建房第*层
附:防城区幼儿园教学仪器设备(招标文件预公示稿)
采购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年9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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