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投标人:
由我单位负责组织招标的毕节市*星关区****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 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 总承包(*次)(项目编号:*****************),现作如下变更: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 | 项目负责人资格: (3)***总承包负责人业绩:根据《贵州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试行)》,提供拟派的***工程总承包负责人承担过与拟建项目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业绩;(提供其中1个及以上***总承包负责人(项目经理)名字的项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为证明材料)。 |
现变更为: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 | 项目负责人资格: (3)***总承包负责人业绩:根据《贵州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试行)》,提供拟派的***工程总承包负责人承担过建筑工程类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建筑工程类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或建筑工程类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业绩;(提供项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为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须体现***总承包负责人(项目经理)名字)。 |
2.原招标文件 第*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 | 类似业绩的定义 | 施工类似业绩:建筑工程类施工业绩。 设计类似业绩:建筑工程类设计业绩。 ***工程总承包负责人类似业绩:建筑工程类***工程总承包业绩。 |
现变更为:
**.1.1 | 类似业绩的定义 | 施工类似业绩:建筑工程类施工业绩。 设计类似业绩:建筑工程类设计业绩。 ***工程总承包负责人类似业绩:建筑工程类***工程总承包业绩或建筑工程类施工业绩或建筑工程类设计业绩。 |
3.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到以上内容的以本次变更内容为准。
招标人:毕节市*星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日期:****年9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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