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照明及亮化器材、路灯、太阳能灯、无极灯、交通信号灯、LED路灯、LED亮化泛光照明灯具及设备、金属灯杆、电力线路杆、通信塔杆、广告牌塔杆、标志牌杆、市政公用设备的研发、设计、制造、安装与维修,钢结构制作、安装,雕塑制造,销售本公司自产产品,电子配件、电线、电缆销售, 卷板开平,照明器材及机电设备的安装调试、相关技术咨询、设计、维修保养、售后服务,城市道路照明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楼宇亮化工程、景观照明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市政公用设施工程、市政养护维修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室内外照明工程的设计、施工、安装、养护,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